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加之高鐵的便利使全國各地的人口開始進入流動狀態,高鐵網的密織讓人們體驗到了不同城卻似同城的生活方式,然而利與弊仿佛是永遠會在天平之上來回穿梭,即如“霸座”一事,原本不過是按照運輸秩序各歸各位,結果偏就鬧成了“網紅”被誅討。
誠然,“霸座”的個人行為,是社會不文明現象的縮影,反映出了一部分人,以自我為中心的個性,實際是對社會生活的不融入,以及法律意識的認知缺失,更有甚者將“人民鐵路為人民”的意義曲解,自認為出了錢坐火車,即可如到家般隨意的行為令人震驚,不知是否對乘坐火車有誤解?一列火車運載了上千名乘客,消費者需要享受到應有的權利義務屬實,但在此同時,更應該以遵守鐵路相關規定為前提,在運行中的火車中影響秩序是極其危險的行為。

鐵路標志標樁埋設基本要求
標志標樁按照征地紅線安裝,安裝施工前應進行現場調查,做好測量放線、清表以及與地方的溝通協調工作。

由鄭州東開往齊齊哈爾南的G1261次列車剛剛站停哈爾濱西站,正在列車上值乘的乘警邢悅接到旅客王女士的電話求助,稱其行李箱不見了,且不見的行李箱還不是自己的。
通過鐵路客服的幫助,王女士找到了拿串行李箱的旅客徐女士,因徐女士在哈爾濱西站下車,經協商王女士又在長春西站乘坐G1261次列車到哈爾濱西站,準備同徐女士交換行李箱,沒想到王女士在哈爾濱西站下車時,發現本來帶上車的徐女士的行李箱又不見了。
G1261次列車乘警在列車到達終點齊齊哈爾南站后,發現列車上留有一件行李箱與王女士描述的相似,但王女士通過視頻確認,稱這個行李箱不是她丟的那個,乘警又通過箱內書本上的電話號碼,聯系到了這個行李箱的主人楊女士。
原來,楊女士乘坐G1261次列車時,在長春西站停車她匆忙拿起一個行李箱下了車,而這個行李箱正是王女士上車時帶上來的徐女士的行李箱,徐女士的行李箱又留在了長春。
此時,王女士的行李箱在哈爾濱徐女士的手里,徐女士的行李箱在長春楊女士的手里,而楊女士的行李箱在列車上乘警的手中。較終,在乘警的三方聯絡下,三個行李箱物歸原主。

近日,三名女旅客使用同款行李箱出行,下車時又互相拿串,哈爾濱乘警接到求助后,逐一幫她們捋清了各自行李的去向并物歸原主。(東北網)
互聯網淘寶的推廣,在網上購物的人也越來越多,網購也成了社會消費的主體,每一年雙十一創造購買量也是逐年遞增。由于網絡全世界覆蓋,所以同一件產品的購買人可以是成百上千的,而出現撞衫的概率也是越來越高。
撞衫的尷尬多數體現在女孩子身上,但都會一笑而過。而出現的不僅僅是撞衫,撞鞋、撞帽、撞包的現象也在增高,當然這也是一種生活質量提高的體現。
在列車上出現較多的無疑是各種各樣的行李,而大部分行李是用行李箱來裝的,對于行李箱這種旅游出行物品,在網上購買的幾率基本是百分之百。而由于相同年齡段的審美有部分相同的原因,在火車上出行撞箱的情況不在少數。
撞箱的情況并沒有什么,關鍵就怕拿錯箱子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畢竟火車上這種復雜的環境一旦出現行李出現問題大家第一反應就是可能有小偷。而行李箱中裝的都是自己的私人物品,被人拿走的容易引發隱私泄露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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